院发〔2016〕3号
关于聘请许菡等5位同志为班级导师(班主任)
和田波等2位同学为班级导师助理(副班主任)的
决 定
学院各部门:
经学院3月7日院务会议研究通过,决定聘请:
许菡同志担任2015级会计1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
赵亮同志担任2015级电子商务1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张金凤同志担任2014级会计1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
周凌同志担任2014级会计2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
梁珏菲同志担任2014级电子商务1班班级导师(班主任);
田波(2014级会计2班)同学担任2015级电子商务1班班级导师助理(副班主任);
丁子轩(2014级电子商务1班)同学担任2015级会计1班班级导师助理(副班主任)。
以上岗位为学院义务岗,其职责按《44118太阳成城集团班级导师(班主任)、班级导师助理(副班主任)管理办法》执行,工作绩效纳入年度考核。
44118太阳成城集团
2016年3月8日